关于启动第二届米脂县文学艺术奖和2018年度米脂县文学艺术创作奖励申报受理工作的通知
- 米脂电教馆
- 2019-07-22 1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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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建立健全文学艺术奖评机制,奖励优秀文艺作品,推动米脂文学艺术事业繁荣发展。根据《米脂县文学艺术奖奖励办法(试行)》《米脂县文学艺术创作奖励办法(试行)》,经米脂县文学艺术奖评选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即日启动第二届米脂县文学艺术奖和2018年度米脂县文学艺术创作奖励的申报受理工作。现将申报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第二届米脂县文学艺术奖申报工作
第二届米脂县文学艺术奖的评审相关工作将严格按照《第二届米脂县文学艺术奖实施细则》来进行。
(一)奖项设置
米脂县文学艺术奖设金奖1件、银奖6件、铜奖12件、优秀作品奖20件。
(二)申报范围
符合该奖项申报的作品包括:文学;戏剧表演;广播电影电视;美术、书法、摄影;音乐、舞蹈、曲艺、杂技、非物质文化遗产五类。内部刊物作品、网络作品、在国外(境外)获奖的作品原则上不在申报之列。
(三)参评作品时间
参评作品时间期限为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四)申报资格
1、米脂县文学艺术奖金奖申报资格
在全国常设专业性文艺奖项中获得等级奖的作品;获省级以上“五个一工程奖”的文艺作品;在国家级专业协会主办的专业性比赛中获奖的作品;在全国常设年度性展览、展演、展播中入展的文艺作品;在省级宣传文化新闻部门、文联及所属专业协会以上主办的专业性比赛中获最高奖项的文艺作品。
2、米脂县文学艺术奖银奖申报资格
在省级常设专业性文艺奖项中获得等级奖的作品;获市级以上“五个一工程奖”的文艺作品;在省级专业协会以上主办的专业性比赛中获奖的作品;在省级常设年度性展览、展演、展播中入展的文艺作品;在市文联及所属专业协会以上主办的专业性比赛中获最高奖项的文艺作品;在国家级专业协会主办的公开发行的专业文艺报刊、杂志上发表的文艺作品(作品集)。
3、米脂县文学艺术奖铜奖申报资格
榆林市文学艺术类奖项获奖作品;在国内公开发行的省级报刊杂志发表和出版的文艺作品;其他获奖的特别优秀的文艺作品,也可参加米脂县文学艺术奖铜奖的申报评选。
4、米脂县文学艺术奖优秀作品奖申报资格
在符合金奖、银奖以及铜奖申报作品(除获得金奖、银奖、铜奖的作品外)中评选出表现“宜居 宜业 宜游”特色米脂,在宣传米脂、推介米脂方面产生重大影响、具有特殊意义的精品力作、文艺活动作品。
二、2018年度米脂县文学艺术创作奖励申报工作
2018年度米脂县文学艺术创作奖励评审相关工作将严格按照《2018年度米脂县文学艺术创作奖励实施细则》来进行。
(一)奖励范围
以本县社会进步、经济发展、自然景观、人文历史、民俗风情等为题材创作的,并在市级以上刊物公开发表或入选参加市级以上宣传文化部门、文联及各协会主办的文艺展演或比赛活动的各类文学、艺术作品,入选《米脂文艺丛书》的文艺作品。内部刊物作品、网络作品、在国外(境外)获奖的作品原则上不在申报之列。
(二)参评作品时间
2018年度米脂县文学艺术创作奖参评作品时间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
受理单位:米脂县文联(中共米脂县委33号)
受理时间:即日起至2019年11月31日
联 系 人:高旭
申报电话:0912—6217523
米脂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2019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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