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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米脂县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12-12 13:28 发布单位: 米脂县北街小学 浏览量: 68 【公开】

 

 

 

 

 

 

米教发〔2017〕78号

 

关于印发《米脂县义务教育阶段新生

入学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学区,局属中小学、公民办幼儿园,教直单位:

现将《米脂县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管理办法》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米脂县教育局

2017年8月8日

 

 

 

抄报:市教育局。

抄送:县委、人大、政府、政协办公室,银州镇街道办事处、

银州镇街道办事处城区便民服务中心,公安局,监察局

民政局,城建局,纪工委,本局各局长。  档(二)

米脂县教育局                         2017年8月8日印发

米脂县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管理办法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依法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权利,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根据《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榆政办发〔2014〕80号)、《榆林市教育局关于推进义务教育学校阳光招生和均衡编班工作的指导意见》(榆政教发〔2015〕26号)和《榆林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7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榆政办发〔2017〕6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办好每一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为目标,保障符合入学条件的每一位适龄儿童顺利入学,切实维护我县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规范办学行为,推进教育公平,确保每一名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都能按划定片区入学,确保每一名符合入学条件的外来学生都能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二、招生原则

(一)坚持免试、就近、划片入学原则。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新生入学工作坚持免试、就近、划片的原则,各学校一律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入学考试。教育局根据区域居民分布和学校布点及招生规模,科学划定各学校招生区域,辖区内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凭相关证明材料,按公告要求到片区服务学校免试办理入学手续。

(二)坚持严格控制大班额的原则。小学班额原则上不超过50人,初中班额原则上不超过50人。在区域教育资源总量不足的情况下,可由教育局统筹规划、适当调整班额上限(班额以年度招生计划为准)。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严禁超计划和超班额招生。

(三)坚持信息公开原则。全面实行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编班信息“八公开”,即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划片范围、报名条件、招生程序、录取结果、教师配备、编班情况全部公开,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四)坚持 “两个一致”原则。即适龄儿童户籍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适龄儿童入学时提供的房产证房屋所有权人必须与其法定监护人姓名一致。坚持以户籍与房产为主确定服务对象的原则。户籍与房产是划分中小学招生区域、确定招生对象的主要依据,教育局按照分批次录取原则上首先安排辖区内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就近入学,再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空余学位情况,统筹安排“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

(五)保障残疾儿童、孤儿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切实解决残疾儿童在学习、生活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和生理、心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努力为残疾儿童、孤儿提供优质的教育服务和健康的成长环境;依据学校现有布局规模,既考虑相对就近,同时兼顾学校班额均衡,确保残疾儿童、孤儿以及外来务工子女就读。

三、招生对象

(一)小学一年级入学对象为年满6周岁(出生日期在2011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的无小学学籍的适龄儿童。未满6周岁的儿童不得提前入学。

(二)初中七年级入学对象为完成小学六年义务教育且具有本县小学学籍的毕业生。已经取得初中学籍的学生不再安排初中入学。

四、招生数量及范围

(一)小学

1.农村小学

各乡镇、村幼儿园与小学学前班适龄儿童就近升入当地小学或九年制学校小学部,具体招生工作由各学区负责组织实施,因法定监护人工作调动、进城务工确需在城区就读的,应在本学区小学招生工作完成后,从当地小学转入城区学校就读。

2.城区小学

招生片区划分

东街小学:招收4个班,200名学生。东至城渠、宋硷,南至银河东路以北,西至西大街、草场和石坡十字以东,石坡路以东,小城畔以下,北至东城圪崂以下。含东大街、小巷子、安巷子、城渠、新民巷、枣园洼、儒学巷、新城渠、石坡、东城壕、东城圪崂、南关桥十字街、宋硷村、坪梁、园子沟、东新小区、东升小区。

北街小学:招收 4个班,200名学生。东至西大街、草场和石坡十字、石坡路以西,小城畔、东城圪崂以上,南至银河东路以北,西至银州中路以东,北至青年东路、盘龙一巷(以米中北背墙为界)以南。含西大街、北大街、市口巷、石坡、马号圪台、东城圪崂、城隍庙湾、华严寺湾、华严寺巷、张米脂沟、孙家山、行宫东路、青年路、福利巷、银州中路、盘龙南路、银河商城综合楼、新兴商贸大厦、旧汽车站家属院、新世纪购物中心、三星商贸楼、西大街县政府家属楼、药材公司家属楼、富兴发小区、检察院家属楼、步行街、机械厂家属院、行宫名苑、公安局家属院、城关镇家属楼、外贸家属楼、第二农贸市场、百和苑、旧国税局家属楼、盘龙小区、市政所家属楼、福苑小区、兴盛小区、米中(教育局)家属院、计生办家属院、人行(青年路)家属院。

南关小学:招收 5个班,250名学生。东至银州中路以西,银河东路以南,文屏山,翔凤山,小石砭,南至老树沟、韩山、刘家峁,西至210国道以东,北至青年西路以南。服务对象:南大街、银州中路、银州南路、福乐路、静安路、青年路、美琪路、南关新村、行宫西路、银河西路、银河东路、背巷、西下巷、东上巷、南寺渠、人民路、翔凤路、建工巷、利民巷、八仙巷、凉水沟、广电巷、文屏山、翔凤山、小石砭、老树沟、韩山、刘家峁、砖窑、吴家沟、种子公司、农副公司、城市花园、滨河景园(1、2、3号楼)、国税局小区、伟华小区、人行(福乐路)家属院、电力局家属院、伟华大厦、紫苑住宅小区、九龙花园、电信局家属院、工行家属楼、保险公司家属院、富泰小区(东风商城)、北街新村商住楼、农行家属院、新华小区、佳和景园、金光小区、阳光小区、旭景苑商住楼、银河小区、金盛源小区、人民商厦、南关小学家属院、康乐小区、新汽车站商住楼、银南大厦、武装部商住楼、烟叶公司家属楼、凤栖园小区、县医院家属院、南苑小区(旧面粉厂)、翔凤小区、轻工业局、电影院。

华润希望小学:招收 5个班,250名学生。东至盘龙巷,南至青年东路、盘龙一巷(以米中北背墙为界)以北,西至银州北路、银州中路以东,北至卧梁。服务对象:银州北路、银州中路、创业路、创业北路、盘龙北路、盘龙南路、青年路、公园东路、治黄东路、文化路、建设路、自强路、盘龙一巷、盘龙二巷、盘龙三巷、盘龙四巷、盘龙五巷、盘龙六巷、盘龙七巷、猯卧梁村、建行家属院、银州商城(唱响文化沙龙)、米脂婆姨商住楼、土地局家属楼、科协家属楼、金水湾小区(旧交警队)、民政局家属院、黄研所家属楼、地税局住宅区、橡胶厂、老区办商住楼、财政局家属院、家具城住宅楼。

第二中学小学部:招收6个班,300名学生。东至银州北路、银州中路以西,南至青年西路以北,西至210国道以东,北至水务局(含水务局)以南。服务对象:银州北路、银州中路、静安路、福乐路、青年路、公园西路、福安路、治黄西路、清心路、滨河景苑(4号楼)、永泰大厦、公园大厦、水岸府邸、气象局家属楼、滨河小区、人大家属院、燕青晨商住楼、富康小区(大成五处职工住宅楼)、北街生产队商住楼、运管站家属楼、邮电局家属楼、环保局(物价局)家属院、久福园商住楼、尚德商住楼、弘业新座小区、富泰福地小区、福乐小区、清心小区商住楼、艾小银商住楼、体委住宅楼、世纪新商住楼、交警队家属楼、金泰生活区、清心小区(清怡苑、清心茗苑)、长兴家园(天然气公司)、林苑小区、锦福小区、自来水公司家属院。

(二)初级中学

1.农村初级中学与九年制学校

各乡镇中心小学、九年制学校小学部与村级完全小学毕业生就近升入当地初级中学或九年制学校初中部,具体招生工作由各学区负责,乡镇初级中学或九年制学校具体组织实施。因法定监护人工作调动、进城务工确需在城区就读的,应在当地初级中学招生工作完成后,从当地初级中学转入城区学校就读。鼓励城区小学毕业生返回原籍就读初中。

2.城区初级中学

招生片区划分

第一中学:招收 5个班,250名学生。服务对象:城郊镇(官庄中心小学、孙家沟小学、镇子湾小学、姬家峁小学、党家沟小学、孟岔小学、蒋沟小学、十里铺寄宿制小学、张家沟小学)、桥河岔便民服务中心(桥河岔寄宿制小学)、高渠便民服务中心(高渠寄宿制小学)、李站便民服务中心(李站寄宿制小学)。

第二中学:招收 10个班,470名学生。东至盘龙巷,南至青年路、盘龙一巷(以米中北背墙为界)以北,西至210国道以东,北至班家沟以南。服务对象:银州北路、银州中路、创业路、创业北路、盘龙北路、盘龙南路、青年路、静安路、福乐路、公园西路、福安路、治黄西路、清心路、公园东路、治黄东路、文化路、建设路、自强路、盘龙一巷、盘龙二巷、盘龙三巷、盘龙四巷、盘龙五巷、盘龙六巷、盘龙七巷、卧梁村、氮肥厂、班家沟村、高崖窑村、何石磕村、雷家峁村、王沙沟村、张坪村、滨河景苑(4号楼)、永泰大厦、公园大厦、水岸府邸、气象局家属楼、滨河小区、人大家属院、燕青晨商住楼、富康小区(大成五处职工住宅楼)、北街生产队商住楼、运管站家属楼、邮电局家属楼、环保局(物价局)家属院、久福园商住楼、尚德商住楼、弘业新座小区、富泰福地小区、福乐小区、清心小区商住楼、艾小银商住楼、体委住宅楼、世纪新商住楼、交警队家属楼、金泰生活区、清心小区(清怡苑、清心茗苑)、长兴家园(天然气公司)、林苑小区、锦福小区、自来水公司家属院、建行家属院、银州商城(唱响文化沙龙)、米脂婆姨商住楼、土地局家属楼、科协家属楼、金水湾小区(旧交警队)、民政局家属院、黄研所家属楼、米脂县120医院、地税局住宅区、橡胶厂、老区办商住楼、财政局家属院、家具城住宅楼、银北小区(方便面厂)。

第三中学:招收 10个班,470名学生。东至三里楼、园子沟,南至老树沟、韩山、刘家峁,西至210国道以东,北至青年路、盘龙一巷(以米中北背墙为界)以南。服务对象:东大街、小巷子、安巷子、城渠、新民巷、枣园洼、儒学巷、新城渠、石坡、东城壕、东城圪崂、南关桥十字街、宋俭村、坪梁、瓦窑沟村、园子沟村、三里楼村、杜家沟村、常坪村、东新小区、东升小区、西大街、北大街、市口巷、石坡、马号圪台、东城圪崂、城隍庙湾、华严寺湾、华严寺巷、张米脂沟、孙家山、行宫东路、步行街、青年路、福利巷、银州中路、盘龙南路、银河商城综合楼、新兴商贸大厦、旧汽车站家属院、新世纪购物中心、三星商贸楼、西大街县政府家属楼、药材公司家属楼、富兴发小区、检察院家属楼、步行街、机械厂家属院、行宫名苑、公安局家属院、城关镇家属楼、外贸家属楼、第二农贸市场、百和苑、旧国税局家属楼、盘龙小区、市政所家属楼、福苑小区、兴盛小区、米中(教育局)家属院、计生办家属院、人行(青年路)家属院、南大街、银州中路、银州南路、福乐路、静安路、青年路、美琪路、南关新村、行宫西路、银河西路、银河东路、背巷、西下巷、东上巷、南寺渠、人民路、翔凤路、建工巷、利民巷、八仙巷、凉水沟、广电巷、文屏山、翔凤山、小石砭、老树沟、韩山、刘家峁、砖窑、吴家沟、种子公司、农副公司、城市花园、滨河景园(1、2、3号楼)、国税局小区、伟华小区、人行(福乐路)家属院、电力局家属院、伟华大厦、紫苑住宅小区、九龙花园、电信局家属院、工行家属楼、保险公司家属院、富泰小区(东风商城)、北街新村商住楼、农行家属院、新华小区、佳和景园、金光小区、阳光小区、旭景苑商住楼、银河小区、金盛源小区、人民商厦、南关小学家属院、康乐小区、新汽车站商住楼、银南大厦、武装部商住楼、烟叶公司家属楼、凤栖园小区、县医院家属院、南苑小区(旧面粉厂)、翔凤小区、轻工业局、电影院。

五、招生规程及要求

(一)网上填报信息,打印新生入学信息登记表。符合米脂县当年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其法定监护人必须在8月12日8月14日,登陆米脂县阳光招生信息网(http://zsxxfb.mzjyj.com:33/index.aspx),一年级新生报名点击:适龄儿童入学网上报名(http://xxygzs.mzjyj.com:66/);初中新生点击小升初在线报名(http://czygzs.mzjyj.com:99/凭借学生身份证号码进入该系统,依次录入入学相关信息,选择对应学校填报志愿,在所属服务区划内有户籍和房产(并户籍和房产地址相统一的),系统要求每名学生只能填报一所志愿学校;在所属服务区划内有户籍或房产(但户籍和房产地址不统一),以及无户籍无房产的,系统要求每名学生填报三所志愿学校。信息录入确认后,按系统提示打印《米脂县城区2017年适龄儿童(小升初)入学信息登记表》(1份)。录入时法定监护人务必高度重视,所填信息必须准确无误,相关信息将录入全国电子学籍管理系统,严格执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终身不变”的原则,若因法定监护人录入不认真,造成学籍信息错填、漏填或因弄虚作假等原因致使适龄儿童学籍信息错误或无法注册的,一切后果由其法定监护人承担。

(二)资料审核。学校指定专人负责审核报名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在  8月 16 日— 18 日,如只填报一所志愿学校,需持米脂县阳光招生信息网中打印的《米脂县城区2017年适龄儿童(小升初)入学信息登记表》及入学证件:监护人结婚证、全家户口簿(户口簿落户时间为2016年12月31日前)、房屋产权证明(房产证登记时间为2017年6月30日前)、房管所出具的有房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的原件和复印件,查验证明到所填报的学校按时进行资料审核 ;如填报三所志愿学校户籍和房产地址相统一的,有房产的提供结婚证、全家户口簿(户口簿落户时间为2016年12月31日前)、房屋产权证明(房产证登记时间为2017年6月30日前)、房管所出具的有房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的原件和复印件,无房产的需提供租房合同的原件、复印件及居住地社区出具的居住证明和到所填报的学校进行资料审核;适龄儿童与其法定监护人是东街、西街、南街、北街、卧梁、张米脂沟、孙家山、宋硷生产队户籍的但无房产,还需提供所属生产队出具的户籍和实际居住地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所填报的学校按时进行资料审核。逾期将不予受理。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如提供的证件有造假或与要求不符者,将取消其所报学校的入学资格,随机派位到有富余学位的学校。

(三)核对信息: 8月 19日— 23 日教育局和相关部门组织城区各中小学校审核人员,对监护人所提供的入学证件到公安局、住建局、房管所、房产交易所、社区、办事处等部门进行信息核对,如提供原始证件不全的,将组织相关人员入户调查核实。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如提供的证件、填报的信息与实际不符,将取消其城区学校的入学资格。

(四)录取批次划分:

第一批次:适龄儿童与其法定监护人(父亲、母亲)(以下统一简称为法定监护人)共同具有服务区划内户籍和房产,且户籍住址与房屋产权证地址信息一致。

第二批次:适龄儿童与其法定监护人具有东街、西街、南街、北街、卧梁、张米脂沟、孙家山、宋硷生产队户籍但无房产,以户籍住址为准。

第三批次:适龄儿童与其法定监护人共同具有服务区划内户籍和房产,但户籍住址与房屋产权证信息不一致,以房屋产权证信息为准。

第四批次:适龄儿童与其法定监护人在服务区划内有户籍但无房产,以户籍地址为准。

第五批次:适龄儿童与其法定监护人非服务区划内户籍,但法定监护人已在服务区划内购房并持有房屋产权证,以房屋产权证信息为准。

第六批次:适龄儿童与其法定监护人非服务区划内户籍且无房产,以实际居住地地址为主。

说明:

1.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无房屋产权证,但具备下列情况之一的可视作房产依据:

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购买并入住商品房的需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和银行购房按揭合同书。

②拆建房未建的需提供拆建安置合同、房屋拆建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发票。

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拥有房屋共有权50%以上(含50%)的,可按房屋产权证所在服务区划内划片就近入学,但要同时提供房屋产权证及全家户口薄。

适龄儿童的法定监护人确无住房,且适龄儿童及其父母与其祖(外祖)父母同住并户口在同一户口簿上的,适龄儿童及其父母与其祖(外祖)父母同住但户口不在同一户口簿上的,干部职工由所在单位出具证明,非干部职工由居住地社区出具证明,可按适龄儿童祖(外祖)父母的房屋产权证所在地区划,划片就近安排入学;

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居住的房屋是集体土地或暂未办理房产证的,须提供集体土地证、房屋买卖合同等相关材料和近6个月天然气、水费、电费、电视、电话等缴费发票(至少提供三类缴费发票)及缴费开户合同,发票与法定监护人为同一人。

2.商铺、商业店面房、储藏室、车库、厂房等房子不能作为学生入学房产依据。

3.具有服务区划内户籍或房产的适龄儿童,其户籍信息变更时间须在2016年12月31日前完成,房屋产权证书登记时间须在2017年6月30日前。

(五)录取的基本操作步骤:

1.录取时间:根据省市统一规定的2017年秋季开学时间安排和县委政府决定,提前  5个工作日在米脂县阳光招生信息网、米脂电视台等媒体公布具体录取时间、地点,届时请各位适龄儿童的监护人及时关注。

2.以招生学校为单位,根据第一志愿,按照第一至第六批次顺序依次录取。录取过程中,如上一批次录取后仍有空余学位,而下一批次的报名人数多于空余学位时,按程序启用电子派位的方式确定下一批次录取对象。若第一志愿未录满,根据第二志愿,按照第一至第六批次顺序依次循环录取,将符合条件的学生录取到志愿学校完成招生计划为止。录取结束后,县教育局在米脂县阳光招生信息网公布各学校新生录取情况和学位空余情况。
    3.若三个志愿学校均没被录取,由县教育局统一电子派位到相对就近且有富余学位的学校就读,届时请各位家长在米脂县阳光招生信息网查看学生入学录取结果。

4.凡被学校录取的学生,须持在米脂县阳光招生信息网中打印的《新生入学通知书》按时报名,各学校要保证学生按时入校入班,按时注册学籍。

六、均衡编班

(一)义务教育学校新生起始年级新生实行电脑随机编班。编班在县区统一规定时间内进行,通知全体新生家长参与。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均衡配备每个班级的教师,先搭配教师,后组织分班。

(二)均衡编班要坚持“三公开”“三不动”原则:“三公开”即整个编班过程向家长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公开,并接受纪检、纠风部门全程监督,学生编班花名册当场公开,班主任和科任教师当场公开;“三不动”即编班花名册公布后不得变动,课任教师公布后不得无故变动,编班后校际间学生不得随意变动。

(三)均衡编班要充分考虑班级人数均衡、男女比例均衡、学生来源均衡等因素。严格控制班额,鼓励有条件的学校逐步推行小班化教学。上届休学学生复学要编入班额不足的班级就读,严格杜绝择班现象。确保实现“四无两均衡”目标,即无择校、无择班、无大班额、无重点班;生源配置均衡、教师资源配置均衡。

七、保障措施

为了确保我县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顺利实施,经县政府同意,成立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阳光招生组织机构,具体如下:

(一)招生工作组

组  长:刘  焕

副组长:邢占强  李富民  吕  涛  杜  宁

组  员:高东银  杜  鸿  艾先雄  刘树峰    

冯胜元  冯守平  常子文  郭拥军  高文军

朱继东  赵  青  高海东  艾  娟  安小波

郭宗文

办公室设在县招生办,马宏龙任办公室主任;成员为县教育局基础教育股全体成员、招生办全体成员、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长。

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年度小学与初中招生工作方案,组织报名、资格审查、招生录取等工作。各学区、学校也要成立招生入学工作领导机构,依据县教育局的统一安排和部署,全面抓好本辖区、本学校的招生报名工作,确保全县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顺利实施。

(二)监督工作组

组  长:刘进军

副组长:高辰开  毕华勇  

成  员:常  斌  杜  宁  李玉伟  艾林虎

(三)工作职责

1.严格资格审查。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各学校要按照本办法的有关要求,落实工作责任,严明工作纪律,实行谁审核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严把审查质量关,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合理有序。对于在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要严肃处理。

2.加强政策宣传。教育局要在米脂县阳光招生信息网、米脂电视台等媒体进行义务教育阶段新生招生工作宣传,各招生学校、生源学校、幼儿园要通过家长会、网上报名等形式,加强对全县义务教育阶段新生招生工作的宣传,让招生政策家喻户晓,并取得家长与社会的广泛支持与积极配合。

3.电子派位期间,教育局将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检监察干部、新闻媒体和所有参与派位家长共同监督。

4.各学校要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和有关规定,严禁超计划招生;严禁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以捐资、征地等名义与学校联系招生,扰乱正常招生秩序。如出现违规招生现象,县教育局将不予注册学籍,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5.为了让广大家长了解政策,熟悉规程,规范填报适龄入学信息,县教育局设立招生咨询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招生办,咨询电话:

教 育 局:     6225410     18992259329   杜老师

招 生 办:     6212003     13098275635   马老师

东街小学:     6222800     15529973880   毕老师

北街小学:     7911105     13109693611   罗老师

南关小学:     7911908     18628686927   田老师

华润希望小学: 6358009     15191823408   高老师

米脂第一中学: 6221601     13892287425   申老师

米脂第二中学: 6230309     13084828168   刘老师

米脂第三中学: 6238590     15877541558   郭老师

                   6238528     13289736098   李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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