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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米脂县学校工作绩效量化考核办法(修订)》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12-12 13:22 发布单位: 米脂县北街小学 浏览量: 21 【公开】

 

 

 

 

 

 

米教发〔2017〕113号

 

关于印发《米脂县学校工作绩效量化

考核办法(修订)》的通知

 

各学区、中心校,局属中小学、幼儿园,教直单位:

现将《米脂县学校工作绩效量化考核办法(修订)》第三次修订文件印发你们,请遵照贯彻执行。

 

 

米脂县教育局

2017年11月29

 

抄送:县委、人大、政府、政协办,纪检组、财政局,刘常委、

高主任、李县长、毕主席、本局各局长。       档(二)

米脂县教育局                        2017年11月29日印发

米脂县学校工作绩效量化考核办法(修订)

 

为了全面贯彻全县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构建科学有效的评价体系,激励各级各类学校不断优化教育教学管理,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着力提升教育教学质量,推动全县教育科学、均衡、持续发展,根据《米脂县教育改革和发展五年规划(2014—2018年)》(米发[2014]11号)文件精神,结合教育系统实际,特制定学校工作绩效量化考核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发展素质教育,推进教育公平,以服务和推进各类学校精细化管理为目标,以提升教职工教书育人的能力和素质为核心,以提高教师工作量绩效为导向,以强化制度管理为抓手,着力构建体系完善的学校绩效量化考核评价制度,促进学校规范办学行为,提升办学内生动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激发一线教师爱岗敬业、扎实工作,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教育教学工作任务,为办好人民满意教育贡献智慧和力量。

二、考核原则

1.坚持“激励先进、促进发展”的原则。以激励为导向,鼓励学校规范管理,自主特色办学,引导教师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能力。

2.坚持“客观公正、简便易行”的原则。绩效量化考核坚持实事求是、科学合理、程序规范、讲求实效。

3.坚持“按劳取酬、优绩优酬”的原则。绩效量化考核体现不劳不得、多劳多得、优绩优酬。

4.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绩效考核工作全过程公开透明,切实做到公平、公正。

三、考核对象

全县普通高中、职业中学、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公办幼儿园。

四、考核内容及量化计分方法

以学校、幼儿园应履行的法定职责、岗位职责和应完成的工作任务,以及骨干教师、名优教师的业绩为考核的基本内容。具体考核内容及量化计分方法如下:

(一)普通高中

分为学校常规工作量化考核和高考质量量化考核两部分。

1.学校常规工作量化考核。包括学校管理、教育教学管理、德育工作、队伍建设、校园文化、教育质量、安全稳定工作和综合评价8个一级考核指标,满分400分。另外,增设加减分项目。具体内容和分值见附件2、附件6。

2.高考质量量化考核。以高考在校生上线人数为依据,二本以上上线人数300人以上给予补贴,一本上线每生补贴学校1500元,二本上线(含艺体生)每生补贴学校1000元。二本以上上线人数300人以下不予补贴。

(二)职业中学

分为学校常规工作量化考核和高考质量量化考核两部分。

1.学校常规工作量化考核。包括学校管理、教育教学管理、德育工作、队伍建设、校园文化、教育质量与就业、短期培训、素质教育实践基地培训、安全稳定工作、后勤管理和综合评价11个一级考核指标,满分400分。另外,增设加减分项目。具体内容和分值见附件3、附件6。

2.高考质量量化考核。以普通高校面向职业教育自主单独招生考试为依据,被二本院校录取20人以上予以补贴,本科单招被一本院校录取每生补贴学校1500元,被二本院校录取每生补贴学校1000元。20人以下不予补贴。

(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分为学校常规工作量化考核和素质教育质量检测量化考核两部分。

1.学校常规工作量化考核。包括学校管理、教育教学管理、德育工作、队伍建设、校园文化、教育质量、安全稳定工作、后勤管理和综合评价9个一级考核指标,满分480分。另外,增设加减分项目。具体内容和分值见附件4、附件6。

2.素质教育质量检测量化考核。每学期对义务教育阶段部分年级进行素质教育质量检测,每学年实现三至九年级“全覆盖”。设总评、进步、单科三类补贴。学校总评、进步和单科全部按学期进行考核。

总评分为小学、初中两段进行。每学期对素质教育质量检测总评前三名的学校(学区)分别补贴3万元、2万元、1万元。

进步:根据素质教育质量检测排名进行纵向比较,根据起始年级教学质量进行横向比较,进步值各占50%。给予总评进步值最大的初中和小学予以补贴。局属中小学补贴2万元,乡镇学校(学区)补贴1万元。

单科:素质教育质量检测中,学科平均成绩及格以上,且位于全县前六名的科任教师给予补贴, 第一名基准2000元、第二名基准1700元、第三名基准1400元、第四名基准1100元、第五名基准800元、第六名基准500元。初中语文、数学、英语补贴相应名次的100%,物理、化学80%,政治、历史、地理、生物60%;小学语文、数学100%,英语80%,思品、科学60%。

素质教育质量检测中,班级总评位于全县前六名,且总平均成绩及格以上的班主任给予补贴,第一名基准1000元、第二名基准900元、第三名基准800元、第四名基准700元、第五名基准600元、第六名基准500元。班额40人(含40人)以上补贴相应名次的100%,39-20人70%,20人以下50%。

(四)公办幼儿园

主要为常规工作量化考核,包括幼儿园管理、教师队伍建设、保教保育工作、卫生保健、食堂管理、安全稳定工作和综合评价7个一级考核指标,满分300分。另外,增设加减分项目。具体内容和分值见附件5、附件6。

(五)骨干梯队建设

建立骨干教师体系,形成遴选与培养、管理与使用、激励与考核、研训与引领一体化的骨干教师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给符合条件的省级、市级、县级教学能手分别奖励3000元、2000元、1000元;县级首席教师奖励4000元、研修经费4000元,县级名师奖励3000元、研修经费3000元,县级学科带头人奖励2000元、研修经费2000元。具体选拔和管理办法另文下发。

(六)特殊贡献奖

激励教师广泛参与市级以上各类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教育教学比赛,提升自身素质和业务能力,对市级以上举办的学科能力竞赛、教学技能大赛、新媒体新技术应用大赛等获奖教师给予奖励;国家级、省级、市级一等奖分别奖励3000元、2000元、1000元,二等奖分别奖励2500元、1500元、800元,三等奖分别奖励2000元、1000元、500元。

(七)校园长量化

局属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乡镇九年一贯制学校校长、中心校校长由教育局单独量化考核,不再参与学校的“二次量化”,人均基准金额2000元(米中4000元),与学校工作绩效量化考核“捆绑评价”,实际量化金额=2000×得分率。

五、考核办法

(一)考核方式

学校(幼儿园)常规工作量化考核、素质教育质量量化考核和特殊贡献奖考核按学期进行考核,高考质量考核和骨干梯队建设考核按学年进行考核。

(二)补贴办法

每学年县财政安排900万元用于学校、幼儿园、教师工作绩效量化考核补贴,其中,每学年的第一学期安排400万,第二学期安排500万。每学期的教师补贴直接到人,不再进行学校的“二次量化”。每学期量化金额减去高考质量奖励、素质教育质量检测奖励及骨干梯队奖励后的剩余部分,进行常规工作量化考核。常规量化考核中幼儿园教师、初中小学教师人均补贴系数1,职教中心教师人均系数1.5,米中教师人均系数2。

(三)计算方法

1.人均系数×各类学校在岗教师数之和=全县系数;

2.常规工作量化总金额/全县系数=1个系数的金额;

3.学校常规工作量化金额=量化得分率×教师数×系数金额。

(四)结果应用

每学期考核工作结束后,县教育局将绩效量化补贴资金下拨各学校。各学校按照本校量化实施方案和考核细则对教职工进行“二次量化”。

六、奖惩办法

1.对学期学校工作前三名的校(园)长给予量化补贴。分局属中小学、乡镇学区和全县公办幼儿园三个类别,每个类别得分率位于前三名的分别补贴校(园)长5000元、4000元、3000元。

2.对学期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综治维稳、疏于管理等方面出现重大事故的校长、园长,量化考核以0分计算。

3.对于学期绩效量化考核得分率低于60%的学校、幼儿园,一律以0分计算,并在全县通报批评,学校、幼儿园要向教育局写出书面检查。

4.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本学期素质教育质量检测排全县后三名者,量化50%的实际考核金额,对校长进行诫勉谈话,校长当年不得评优,不得评职晋级;连续两年后三名者,校长以自动辞职论处。

5.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素质教育质量检测班级排名次序、学科排名次序将作为教师年度考核、评职晋级、评优树模等重要依据,并记入个人业务档案。

6.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素质教育质量检测下降10个名次以上(含10名)的科任教师,在全县通报,并责令其学校作出合理调整。

七、保障措施

做好全县中小学、幼儿园绩效量化考核工作,对于学校更好地实施精细化管理,体现教职工的实绩和贡献,充分调动广大一线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具有非常重要的激励和导向作用。各学校、幼儿园和学区要充分认识做好绩效量化考核工作的重要意义,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绩效量化考核和考核补贴分配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关系到广大教师的切身利益,各学校、幼儿园要向教职工认真解读绩效量化考核指标和分配办法,深入细致地做好教职工思想转化工作,引导激励教师更好地完成各项教育教学工作任务。为了加强对全县学校绩效量化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县教育局成立了绩效量化考核领导小组(见附件1),各学校、幼儿园也要成立相应绩效量化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教职工的绩效量化考核工作。

2.制定细则,认真实施。各学校、幼儿园要结合自身实际,充分发挥教代会的职能作用,制定切实可行的绩效量化考核实施方案和考核细则,充分发挥绩效量化的杠杆作用,真正做到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各学校、幼儿园要进一步确立年级、班级、科任教师及后勤总务人员的工作目标,要落实责任,明确工作措施,形成系统上下狠抓管理、凝聚合力、提升质量的良好局面,推动全县教育持续健康发展。

3.严肃纪律,公平公正。县教育局绩效量化考核组成员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公平、公正地进行考核量化,实施考核的全过程公开透明,随时接受学校的监督和质询。学校、幼儿园考核组成员,必须严格执行本单位绩效量化实施方案和考核细则,实事求是地进行量化考核。量化考核分数揭晓后,要及时在本单位公示,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天。对不按规定程序考核,平均分配的单位,教育局不予下拨绩效量化补贴。在考核中有徇私舞弊、打击报复、弄虚作假等情况的学校和个人,将从严从重处理。

4.健全制度,完善体系。各学校、幼儿园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教育教学管理制度,强化各项制度的落实,扎实做好工作记录,建立健全各类档案,为绩效量化考核提供全面、正确的评价依据,不断提高绩效量化考核的科学性和公信度,充分发挥绩效量化考核的激励功能和正确导向,进一步调动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推动全县教育又好又快发展。

本办法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米脂县学校工作绩效量化考核办法(修订)》(米教发[2015]126号)不再作为考核依据。因政策或其它因素需要调整考核办法或终止考核工作的,教育局有权作出处理。

附件:1.米脂县学校工作绩效量化考核领导小组

2.普通高中学校工作绩效量化考核指标

3.职教中心工作绩效量化考核指标

4.义务教育学校工作绩效量化考核指标

5.公办幼儿园工作绩效量化考核指标

6.学校工作量化考核加减分项目

 

 

 

 

 

附件1

 

米脂县学校工作绩效量化考核领导小组

 

组  长:吕  涛

副组长:李  军  崔  贤

成  员:艾林虎  王  珑  李  虎  赵宏利  谢飞荣

 田江宜  常  军  杜  波  马树波  李  涛

 高  山  张新奇  折宝雄

1.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崔贤同志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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